约翰·施特劳斯,奥地利作曲家。1825年10月25日出生于维也纳。施特劳斯自幼爱好音乐,不顾父亲老约翰·施特劳斯的严厉反对,成为职业音乐家。他19岁时就举办了一系列音乐会,并在各地巡回演出,获得的成就使他很快就与父亲齐名。1848年,他访问罗马尼亚举办音乐会,这期间他在当地居民的鼓动下推翻了奥地利领事。在维也纳发生革命的时日里,他是国民军乐队的队长,指挥了《马赛曲》和他自己创作的革命进行曲和革命圆舞曲。他的名声在革命以后愈益提高。1851年开始了富有成就的去国外的第一次巡回演出。自1853年起,斯特劳斯担任宫廷舞会音乐指挥;1863—1870年,担任奥匈帝国皇室和王室的宫廷舞会乐队队长之职。1870年,作为圆舞曲和舞曲作曲家处于荣誉高峰的斯特劳斯(他当时已经写作了大约340首圆舞曲和其他舞曲)转向舞台乐的创作。他写了17部轻歌剧、一部歌剧和一部芭蕾舞曲,在这些作品中,绝大部分都由于其低劣的歌剧脚本而宣告失败,或很快以半失败而烟消云散。1872年,施特劳斯做了轰动一时的美国之行。在1894年举行庆祝斯特劳斯从事艺术活动50周年庆祝会时,他收到了来自全世界的祝贺和授予他名誉会员称号的证书,这一切显示出这是一次真正胜利的盛会。1899年6月3日,他在短时期卧病以后在维也纳去世。
约翰·施特劳斯是一位多产的作曲家。其作品包括圆舞曲168首,波尔卡舞曲117首,卡得累尔舞曲73首,进行曲43首及轻歌剧16部。斯特劳斯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为1863年以前。在这一时期里,他基本遵循维也纳圆舞曲模式,但已在作品中增加了音乐的表现力。第二时期为1864—1870年。这时,他的创作已趋于成熟,创作了大批至今仍广为流传的著名圆舞曲,如《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等。第三时期为1871—1899年。施特劳斯虽然又写出了著名的《南国玫瑰圆舞曲》、《春之声圆舞曲》、《皇帝圆舞曲》等,但主要从事轻歌剧创作。自1871年后的近30年中,他陆续写了16部轻歌剧。在J.奥芬巴赫和F.von苏佩影响下,他充分运用维也纳圆舞曲及其他舞曲体裁,使维也纳轻歌剧别开生面。其中《蝙蝠》(1874)和《吉卜赛男爵》(1885)尤为突出。他的轻歌剧的题材回避尖锐的社会矛盾,音乐则充满欢快、热情、幽默的情绪,曲调扣人心弦,对后来F.莱哈尔等人的轻歌剧创作产生了影响。
虽然斯特劳斯的作品对生活的反映缺乏深刻性,然而迄今不少优秀作品依然受到欢迎,它们反映了奥地利人民热爱生活的思想感情和气质,和奥地利民间音乐、维也纳市民音乐有着血肉联系。后世称斯特劳斯为“圆舞曲之王”。与斯特劳斯同时代的J.勃拉姆斯、R.瓦格纳、A.H.谢罗夫等人对其艺术成就都作了高度评价。第三时期为 1871—1899年。他创作了著名的《春之声圆舞曲》、《皇帝圆舞曲》、《南国玫瑰圆舞曲》等艺术珍品,并创作了一批轻歌剧,如经久不衰的名歌剧《蝙蝠》、《吉普赛男爵》等。 其创作以《蓝色的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圆舞曲》《享受生活圆舞曲》《柠檬树花开的地方圆舞曲》《艺术家的生活圆舞曲》《南国的玫瑰圆舞曲》《春之声圆舞曲》等一百二十余首维也纳圆舞曲著称,被后人冠以“圆舞曲之王”的头衔。他曾带领乐队访问欧洲各国,使维也纳圆舞曲风靡全欧洲。他的圆舞曲独具特色,旋律酣畅,柔美动听,节奏自由,生机盎然,是每年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主要曲目。他还作有《闲聊波尔卡》《火花波尔卡》等一百二十多首法兰西和波西米亚风格的波尔卡舞曲及几十首其他舞曲。1870年起创作了《蝙蝠》、《罗马狂欢节》、《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吉卜赛男爵》等十六部轻歌剧,对于欧洲轻歌剧的发展有着相当深远的影响。
1844年10月,年仅十九岁的约翰·施特劳斯率领自己的乐队在维也纳一流的饭店进行首演,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一场圆舞曲的“父子之战”就此展开。老约翰动用自己的关系阻止各娱乐场所聘请儿子的乐队演出,但聪明的约翰开始逐步培养有别于父亲的观众,他把目光转向年轻人和民族主义者,创作了《维也纳的年轻人》、《塞尔维亚进行曲》、《捷克波尔卡》等早期音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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