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定义
乐音体系中各音的绝对准确高度及其相互关系叫做音律。音律是在长期的音乐实践发展中形成的,并成为确定调式音高的基础。
在音律中,每个音级都被称为“一律”。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根据需要曾采用过各种各样的方法来确定乐音体系中各音的高度,其中主要的,为大家所熟知的有“纯律”、“五度相生律”和“十二平均律”三种。这三种律制各有长处与短处,目前被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的是“十二平均律”。但“纯律”和“五度相生律”在音乐生活中仍继续发生着影响并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二节 复合音
我们平时所听到的音是由许多单个的音组合而成的,这种由许多音组合成的音就叫做“复合音”。
复合音是由物体振动时引起不同部位的振动而产生的,如一根琴弦,当它在振动时就同时包含了琴弦的不同部位的振动:首先是整条弦的振动,然后还有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等琴弦不同部位的振动,这些部分振动就产生了不同音高的音,这些音又是同时发响,于是就混合在一起,形成了复合音。
由全弦振动产生的音叫做“基音”,而琴弦的各个部分的振动产生的音就叫做“泛音”或“倍音”。将构成复合音中的各个音(分音)排列起来就构成了“分音列”。下面以C音为例来展示一下它的分音列:
音高:C c g c 1 e 1 g 1 b b 1 c 2 d 2 e 2 # f 2 g 2 a 2 b b 2 b 2 c 3 ……
分音: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
第三节 十二平均律
将纯八度分成十二个均等的部分的音律叫做十二平均律。其中每一个部分就是一个半音,每个半音的距离是相等的,它的最大好处是转调方便。
十二平均律早在古代希腊时便有人提出了,但并未加以科学的计算。世界上最早根据数学来制订十二平均律的是我国明朝大音乐家朱载堉(1584年)。
在十二平均律中,半音是十二平均律组织中最小的音高距离。两音间的距离等于两个半音的叫做全音。八度内包括有十二个半音,也就是六个全音。在音列的基本音级中,除了E到F、B到C是半音外,其余相邻两音间的距离都是全音。
由于十二平均律的半音是相同的,所以就出现了“等音”——音高相同而音的记法和意义却不相同的各个音叫做“等音”。
十二平均律多用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风琴等键盘乐器中,在钢琴上,相邻的两个琴键(包括黑键)都构成半音,隔开一个琴键的两个音则都构成全音。
第四节 五度相生律
五度相生律又叫“三分损益律”,它是按纯五度的关系向上或向下推算的办法,来找出整个各个音级的精确高度。即是用分音列中第二分音与第三分音之间的音高关系,连续相生而求得出的各个音级的准确音高。
在国外,五度相生律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是由毕达哥拉斯所发现的,所以在国外一直称五度相生律为“毕达哥拉斯律”。
根据五度相生律得出的各律,虽然在音名上与十二平均律的音名相同,但它们在音高上却有一些区别,各个半音之间并不相同,有大全音、小半音、大半音之分。
五度相生律的最大好处就是调性明确,音与音之间的倾向性好,更易于表现音乐的旋律感。在许多民族乐器中,都使用五度相生律一。
相关文章
评论:0条评论内容请不要超过200字